徐州培栋实验学校规范招生公开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1-06-05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省、市相关招生政策,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维护正常招生秩序,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我校郑重向社会作出规范招生自律承诺:
一、严格按照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批准的项目办学,决不擅自变更学校名称、地点和类别。
二、严格履行招生章程和招生广告备案制度,决不开展虚假宣传,不诋毁其他学校,不进入小学进行违规宣传。
三、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决不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四、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时间开展招生,决不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决不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五、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范围招生,决不超范围招生。
六、严格执行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决不超计划招生。
七、严格实行均衡分班,决不以快慢班、实验班、重点班等名义违规分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八、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决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以单位、基金会等名义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或其他违规费用。
我校将严格遵守本公开承诺和上级招生工作的其他规定。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我校监督咨询投诉电话是87988712,学校将安排专人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并接受社会监督。
承诺学校(盖章):徐州培栋实验学校
2021 年6 月8 日